每日經濟新聞 2022-05-22 21:24:37
每經編輯|何小桃 易啟江
5月21日,奧迪A8與劉德華合作的《人生小滿》視頻廣告在微信視頻號發(fā)布,10小時之內,轉發(fā)和點贊數量都超過了10萬。
不過,當晚這段視頻就被抖音博主“北大滿哥”指責文案抄襲。
5月22日上午,奧迪官方微博發(fā)布聲明,就小滿日發(fā)布的短視頻存在侵權問題向劉德華先生、北大滿哥及相關方致歉。( 此前報道 )
對于此事,5月22日下午,劉德華進行了回應。
劉德華回應:深感遺憾
5月22日下午,劉德華在官方后援會APP華仔天地發(fā)文稱: 對原創(chuàng)我是百分百的尊重,今次事件,對于廣告團隊在創(chuàng)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以及對滿哥造成的困擾,我個人深感遺憾。Audi和廣告公司現正認真處理中。
那么,在此次事件中劉德華需要承擔責任嗎?
據北京日報報道,知產專業(yè)律師、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常莎表示,劉德華先生雖然出演了該奧迪廣告,且由其陳述全部廣告文案, 但按行業(yè)慣例,廣告文案本身應當不是劉德華先生本人創(chuàng)作的。如果劉德華先生能夠證明其對廣告文案的不知情,則不與奧迪構成共同侵權,無需承擔侵權責任。
另外,據中新財經報道,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本次事件中,劉德華無須為廣告侵權行為擔責。
北京云通律師事務所主任閆兵認為,本次事件既不屬于直接違反《廣告法》,也不屬于代言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情形,所以劉德華不會因為廣告代言人的身份承擔法律責任。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知名IT與知識產權律師趙占領表示,本案中,首先,難有證據顯示劉德華沒有使用過奧迪車;其次,劉德華本人也難以、判斷不了該條廣告是否為虛假廣告;更重要的是,劉德華本人也并不能判斷相關文案是不是抄襲的。 所以他同樣認為,本案并不符合廣告代言人需要負責的情形。
閆兵還表示,雖然奧迪的本次廣告侵權事件暫不會涉及劉德華的法律責任問題,但是此事有可能對劉德華的聲譽造成影響,所以他建議奧迪妥善處理善后事宜,避免給劉德華造成損失。
廣告代理公司道歉
據奧迪聲明,負責該視頻的是創(chuàng)意代理公司M&C Saatchi (上思廣告)。
22日下午,上思廣告發(fā)布聲明稱,公司奧迪服務團隊系奧迪小滿篇品牌視頻開發(fā)團隊,在視頻內容開發(fā)過程中,因團隊版權意識淡薄,在未與版權方溝通的情況下,直接使用了抖音博主北大滿哥關于“小滿”的視頻中文案內容,給劉德華、北大滿哥、一汽奧迪品牌帶來了巨大的不便和困擾, 深表歉意,并誠懇地向原作者道歉,同時承諾盡最大努力彌補對原作者的損失。
上思廣告還承諾將在廣告創(chuàng)作中尊重和保護原創(chuàng)作者權益,嚴格杜絕此情況發(fā)生。
圖片來源:上思廣告官方微信發(fā)布的聲明。
據時代周報報道,M&C Saatchi是英國獨立廣告代理商,廣告一直以高格調而見稱。據M&C Saatchi官網,集團于1995年成立,由廣告?zhèn)髌嫒宋颩aurice和Charles Saatchi兩兄弟與Jeremy Sinclair等人聯合創(chuàng)辦,公司從倫敦的一間簡陋辦公室開始,逐步發(fā)展成一家全球營銷服務企業(yè),并在倫敦交易證券所上市。
《刷屏》作者、品牌公關媒體人“萬能的大叔”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對于抄襲事件,M&C Saatchi需要承擔沉重后果。
經濟賠償是最直接代價。 “因為提供的是廣告服務,廣告公司給客戶的合同條款中,肯定要確保內容是原創(chuàng)的,所以抄襲情況發(fā)生后,廣告公司必定需要賠償。但賠償多少,具體要看合同條款?!?/span>
奧迪該承擔什么責任?
在聲明中,奧迪公司提及視頻是由創(chuàng)意代理公司提報并執(zhí)行。
閆兵表示,根據經驗判斷,奧迪這種大廠商在與廣告經營服務主體簽訂合同時會制定非常嚴苛的知識產權合規(guī)條款及侵權責任轉嫁機制,但是這并不能直接免除奧迪公司自身的責任,其后果僅僅是奧迪公司可以依據相關條款就侵權廣告遭受的損失向創(chuàng)意代理方進行追償。
所以,閆兵認為, 奧迪公司是直接的責任主體,而不僅僅是其所謂的“監(jiān)管不力、審核不嚴”,奧迪公司還是應當提高認識,方能以絕后患。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黃春海律師表示,如果《人生小滿》抄襲成立,構成侵害著作權,主體侵權方應該是奧迪公司,因為原視頻是奧迪公司制作和發(fā)布的。因為奧迪公司委托了第三方創(chuàng)意公司進行視頻制作,所以創(chuàng)意公司應該承擔侵權責任、廣告合同違約責任,侵害了包括原作品改編權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多種權益,后續(xù)可能需要賠禮道歉、經濟賠償等。
常莎認為,該代理公司系廣告的創(chuàng)作者,其是否對“北大滿哥”承擔侵權責任,要看其與奧迪之間的合同約定。
“如果該代理公司僅為創(chuàng)作者,最終不享有著作權,則無需承擔侵權責任,但不排除該公司要依照合同約定向奧迪承擔違約責任的可能。如果該公司仍然保留了該廣告文案的著作權,則需要與奧迪共同對‘北大滿哥’承擔著作權侵權責任。”
人民日報發(fā)聲
針對奧迪此次“翻車”,人民日報22日午間評論稱:廣告文案被譏為復制粘貼般抄襲,奧迪公開致歉并承認“監(jiān)管不力、審核不嚴”。一起“車禍”,人仰馬翻,該有人承擔責任。保護原創(chuàng)就是保護創(chuàng)新,抄襲是行業(yè)丑聞,更涉嫌違法,必須零容忍。這起事件不能以道歉結束,而應成行業(yè)反思契機,如何構筑有效防范機制?
編輯| 何小桃?易啟江
校對|王月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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