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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1 09:38:44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日前聯(lián)合發(fā)文明確,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qū)電商出口企業(yè)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新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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